住宅建筑设计应当具备可供人们生活起居的功能和设施。随着建筑水平的提升,住宅分类标准有了更新变化,下面就跟着南水建筑设计院一起认识现代城镇住宅分类标准。
按照住宅层数分类:
1、低层住宅(低层高密度住宅)
一般来说,1~3层的住宅称为低层住宅。低层住宅在一定历史时期,曾是住宅建设的主要形式,包括了各种类型、风格和布局的住宅。但目前在我国城市住宅的建设中,所占比利较小,在乡村住宅建设中所占比重较大。按照历史阶段划分,1949年前形成的低层住宅主要分为:
(1)中国式的传统民居,如北方城市常见的三合院、四合院;
(2)西式的庭院式住宅;
(3)中西合并的供出租使用的公寓式住宅,如南方城市常见的旧式里弄住宅(在上海称为“石库门”住宅),以及许多沿海大城市存在的新式里弄住宅。
2、多层住宅:
一般3~6层的住宅称为多层住宅。目前,我国有90%以上新建或在建的城镇住宅都是多层住宅。广泛建造多层住宅的优点在于:
(1)比低层住宅在占地上要节省,同时又比高层住宅建设工期短,一般开工一年内即可竣工。
(2)无需像高层住宅需要增加电梯、高压水泵、公共走道等方面的投资。
(3)结构设计成熟,通常采用砖混结构,建材可就地生产,可大量工业化标准化生产。但多层住宅也有不足,表现在:
①底层和顶层的居住条件不算理想,低层住户的安全性、采光性差,厕所易于溢粪返味,顶层住户因不设电梯而上下不便。
②由于设计和建筑工艺定型,使得多层住宅在结构上、建材选择上、空间布局上难于创新,造成“千楼一面,千家一样”的弊端。要有所创新,往往要加大投资,又会失去价格、成本低等方面的优势。
3、高层住宅(超高层住宅)
一般10层以上住宅称为高层住宅,6~12层的人们习惯称为小高层,25层以上的属超高层。高层住宅是城市化、工业现代化的产物,钢铁和混凝土的使用、电梯的发明,使住宅建设向空间发展成为可能。建造高层住宅最突出的优点,是可以节约土地。同样的地基建6层住宅与建12层住宅,土地利用率可以提高1倍。特别是在我国一些人中密度很高的城市,拆迁改造的费用很高,动员人口外迁的工作难度很大。在不改又不现实,通过建设高层住宅就能较好的处理各方面的矛盾。但全高层住宅节地效果不是无限的,当住宅建到20层以上,每增建一层所节约的土地只有百分之几。
按照住宅承重结构所选用的主要材料分类 :
1、混合结构住宅(砖混结构、砖木结构、砌块结构、钢混结构);
2、大模板结构住宅;
3、大板结构住宅;
4、框架轻板结构住宅;
按照住宅的平面布局分类:
1、简易结构住宅;
2、点式住宅;
3、板式(条式)住宅(行列形、周边形、锯齿形);
按照住宅设计特点分类:
1、内廊式住宅
2、外廊式住宅
3、跃层式住宅
4、退台式住宅
5、筒子楼式住宅
6、复式住宅
7、错层式住宅
8、公寓式住宅
9、单元式(梯间式)住宅
按照住宅的用途和功能分类:
1、普通住宅;
2、青年住宅;
3、老年人住宅;
4、残疾人住宅;
5、别墅式住宅(庭园式住宅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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